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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再造

      外耳再造原则:第一期手术在残耳垂前、上及后方作乙形切口切断残耳垂上半,自切口在再造耳范围作皮下腔隙,切除残耳软骨,将制作的耳廓支架相当于对耳轮处埋入(可在支架后加一块软骨以更接近耳形),以褥式缝线固定雕塑显示耳轮、对耳轮、耳舟及其上下脚缝合切口,将残耳垂向下向后旋转至正常位置缝合,适当加压包扎塑形,3~4月后行二期手术:在耳廓支架外侧缘外0.5~1cm切开皮肤,掀起掀起带有薄层软组织的2/3支架,使颅耳沟约呈45度,创面植以全厚中厚皮片。拆线后继续塑形,两个月后可行三期手术:在相当耳甲腔及耳屏位置做一舌形皮瓣,自行折叠缝合形成耳屏和耳甲腔。此期可在耳轮沟处切开,将皮瓣去薄,也可移转一小皮管以改善耳轮,并可去除一条耳轮软骨或将耳舟去薄加深耳舟。
  [注意事项]   
1、耳廓皮肤表面剥离要保留薄层皮下,不可过薄,扩张后去除包膜亦应注意皮瓣血运,剥离也不宜过深,防止损伤异常走行的面神经。   
2、用作塑形的固定缝线,宜相间当并不宜过紧,防止皮瓣坏死。   
3、组织扩张法不主张快速扩张,以防止扩张囊暴露,和术后Y皮瓣回缩,引起耳廓变形,扩张可适当超量,并维持一段时间后,被扩伸的皮瓣完全不缩再手术更为理想,   
4、若发生耳廓支架暴露,宜及时处理。小者通过局部换药使之自愈,大者需用皮瓣覆盖。异体、异种及人工材料的支架,可因此导致手术失败,应慎用。 [查看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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